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家庭控制子网通信协议。
本标准适用于家庭或类似的室内场所构建的网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使用这些文件的版本。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sj/t 11317-2005 家庭网络设备描述文件规范
微功率(短距离)无线电设备管理暂行规定,信息产业部 1998.5
3.术语、定义和缩略语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术语和定义
3.1.1 家庭控制子网 home control sub-network
家庭控制子网是家庭网络中包含家庭控制子网关、移动控制终端、照明设备、保安(监控)装置及水电气热表或概称的三表三防设备、家庭求助报警设备和家用电器等设备的网段。
3.1.2 家庭控制子网网关 home control sub-network gateway
家庭控制子网网关(简称子网关)是家庭控制子网中的一种设备。子网关能够与家庭控制子网中的设备实现互联,同时为家庭控制子网内的各种设备提供与家庭主网的接口,使各子网设备可以获得各种服务,并实现对家庭控制子网的配置和管理。
注1:子网关在物理实现上可以与家庭主网关成为一体化的设备。
注2:子网关具有以下主要功能:
a)提供友好的人机界面;
b)具有管理各种家庭控制子网设备的功能;
c)与各个通信模块进行数据交换。
维库pdf:sjt_11314-2005_家庭控制子网通讯协议规范(1).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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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jt_11314-2005_家庭控制子网通讯协议规范(3).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