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是个闪耀的时代,也是个有趣的时代,吃喝嫖赌重婚出轨养小三,玩起来样样精通,招招致命。若问谁是民国第一吃货。
我举双手投给大文豪鲁迅鲁大爷,别看鲁迅一副苦大仇深的国难脸,当起吃货来,有另一番景象。
有钱篇
做一枚吃货,有个前提——钱。鲁迅有钱吗?不怕告诉你:有,而且非常多!
鲁迅爱写日记,但写的很不好,你要是抄一段上去当自己的作业,语文老师一定看不出,这不是你写的,第一反应是:这写的什么玩意,跟流水账一样。
里面除了记录“夜濯足”之类的,最多的就是,今天“薪水X圆”、明天又“稿费X圆”之类的。
辣椒篇
1902年,鲁迅中专毕业,学的是开矿学。因为成绩优异,学校奖给他一枚金质奖章,颁奖典礼上,校长深情地对他说:“周树人哇,你一定要为振兴我中华的重工业而努力哇。”
看着闪闪发光的奖章,鲁迅很有礼貌地点了点头。
走出学校那一刻,鲁迅得意地笑了,以最快的速度冲到了最近的当铺,当铺的柜台比较高,有1米6,鲁迅踮起脚尖,把奖章推了过去。
老板接过奖章,咬了一口,用蔑视的眼光扫了他一眼,给了他三块银元。这回他没到药铺买药,也没去全聚德吃烤鸭,更没去八大胡同找小红,而是径直来到了东直门的菜市场。
推开熙熙攘攘的人群,鲁迅来到了一位卖菜大娘的跟前,大娘穿着黑色的破棉袄,搓着满是皱纹的双手,在寒风中瑟瑟发抖。鲁大爷的眼泪都快流出来了,激动地对大娘说:
“大娘,红辣椒多少钱一斤哇!”
关于鲁迅爱吃辣椒,小学的阅读练习题是这么解释的:
“鲁迅先生从小认真学习,每当晚上寒冷时,夜读难耐,他便摘下一颗辣椒,放在嘴里嚼着,辣得他满头大汗,他用这种办法坚持读书。他的故事告诉我们,要珍惜时间,要有执着追求的精神,以后才能成大器。”
或许在某个深夜,鲁迅正赶着明天早上要用的稿子,却发现脑子一片空白,昏暗的白炽灯下,一群飞蛾来回转动,惹得鲁迅昏昏欲睡,眼皮不断打架。
这时,他的妻子许广平进来了,送来了一颗洗好的红辣椒,上面还有水滴,鲁迅一口咬下,嘴里发出咔嚓咔嚓的声响,一股热劲从喉咙往全身散发,头上的汗珠开始往下掉,所有的困意顿时全消。
或许就是在那一瞬间,鲁迅写了那句足以流传千古的名言:“我家门前有两棵树,一颗是枣树,另一颗也是枣树。”
吃肉篇
1918年,鲁迅遇到了生平最大的对手——胡适,那年他们还是战友,那年他们拿着旗子在帝都里振臂呼唤,那年他们所向披靡。
战斗完了总要吃饭,这次鲁迅请胡适,地点:广合居,宣武门外的菜市口附近,一间雅舍内,两人相对而坐,鲁迅点菜,胡适满脸期待。
半小时后,第一道菜上来了,就一个碟子上面倒扣着一只碗。胡适说,难道你就请我吃碗?鲁迅弹了弹手上的烟灰,笑了,你揭开看看。
胡适伸出手来,半信半疑地揭开了那只倒扣的碗,下面是一层晒干的雪里蕻,中间一层是扣肉,一片一片的排成一排,最上面是一层的红红的辣椒干。
那一次胡适吃得泪流满面,不是感动,实在是太辣了。
鲁迅说:“第一个吃螃蟹的人是勇士。”鲁迅还说,真的猛士,敢于直面阳澄湖红通通的大闸蟹。鲁迅不但爱吃扣肉,还爱吃大闸蟹。
秋风渐起之时,便是鲁迅最爱的食蟹之期。
鲁迅吃蟹大体有两种方法,比较大的螃蟹用水煮熟,或隔水蒸熟,用姜末加醋、糖作为调料食用,称之为“大闸蟹”;较小的蟹则烧成面拖蟹、油酱蟹当作下饭的小菜。
当然,这个时候,他一般不会吃独食的,有上好的螃蟹入手,他一定会请来他的弟弟周建人一同品尝。
吃螃蟹少不了酒,不仅能杀细菌,还能促进食欲,妙不可言,喝什么酒最好?鲁迅给了我们答案,绍兴老黄酒。
想想都觉得好吃,只可惜现在不是吃螃蟹的季节!
点心篇
小孩子爱吃糖,鲁迅也爱吃。
1926年,有朋友从河南来,送给鲁迅一包糖,用纸包着,鲁迅打开一尝,糖,别人看了吃不下口,太腻了,他一看,高兴得不行,“确是好东西”,迫不及待吃起来,又凉又腻。
吃了一大半,被太太许广平看到了,你自个吃,也不等我?幸好许广平肚量大,不和鲁迅计较,还告诉他,这是河南名产,用柿霜制成,性凉,如果嘴上生些小疮之类,一搽便好。
原来这东西这么宝贵,忙将所余收起,预备嘴上生疮的时候,好用来搽。问题是,白天才收起来,还没到第二天就按捺不住了。
这美味实在让鲁迅惦记着,以至于夜里都睡不着,实在忍不住,爬起来又把剩下的吃掉一大半,吃就吃嘛,可他偏偏还要给自己找借口:
“因为我忽而又以为嘴上生疮的时候究竟不很多,还不如现在趁新鲜吃一点,不料一吃,就又吃了一大半了。”
原来在吃的问题上,鲁迅也和我们一样,控制不住自己,还特喜欢找各种理由,如此率真也挺有趣的。
鲁迅爱吃点心,除了买来孝敬母亲,好客的他也经常招待客人同吃。
不过这招待,却是男女有别的。
最初,鲁迅也是一视同仁的,谁料男士们战斗力实在太强,而且一点也不自觉。渐渐地,这些“光盘族”让鲁迅有了戒心,开始算计起来,不得已就拿些便宜的花生取代。
当然,要是女士拜访那就不一样了,“她们的胃似乎比他们要小五分之四,或者消化力要弱到十分之八”,这损失,微乎其微,有啥好吃的一定都拿出来招待。
喝酒篇
鲁迅说:“不会喝酒的男人肯定不是好作家。”许广平说:“先生说的都对。”连杜甫那么穷、那么苦大仇深都要拿诗换酒,作为民国第一大文豪的鲁迅,又怎能不喝。
鲁迅的名篇《孔乙己》里有这么一段:孔乙己一到店,所有喝酒的人便都看着他笑,他不回答,对柜里说,“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便排出九文大钱。
如此娴熟明快的动作,不懂喝酒的人是永远也写不出来的。就像女人永远不会懂,特么一瓶啤酒加几粒花生米,也能让一个男的乐呵一晚上,比啪啪啪还来劲。
鲁迅他爹就是这样的人,周作人回忆说:我的爹是很能喝酒的,我不知道他能喝多少,只记得他每晚用花生米水果等下酒,且喝且谈天,至少要花费两点钟。
可能是喝着喝着,他爹发现无人对饮,不快活,就对身边的鲁迅说,儿呀,过来陪爹喝两杯吧。父子俩就着花生米,你一杯我一杯,好不快活,从此鲁迅也染上了酒瘾。
他的酒友沈兼士是这么概括鲁迅的:酒,他不但嗜喝,而且酒量很大,天天要喝,起初喝啤酒,总是几瓶几瓶的喝,以后又觉得啤酒不过瘾,老白干二锅头也都喝起来了。
这酒量,见着李白应该也不虚。最头疼的还是许广平,总是叹息:先生又在纵酒了!她还悄悄问过郁达夫:唉,周先生平时爱喝点小酒,你说什么酒不伤身呐。
郁达夫狡黠地笑了,黄酒啊!郁达夫知道,鲁迅最爱喝绍兴老黄酒了。许广平心理暗暗骂道,这群酒友真没一个好的。
后来,许广平想到了一个办法,在黄酒里加五加皮,弄点药材进去,补气养生。但酒性还是很烈,她又想到一个办法,趁先生外出的时候,偷偷把瓶塞拿开,让酒气散开些,先生快要回来的时候,又悄悄盖上,神不知鬼不觉。
能喝不会写的,叫酒鬼;能写不会喝的,叫作家;只有能喝又能写的,才叫文豪;李白是、苏轼是,恰巧鲁迅也是。
鲁迅写酒,那才叫一个绝:
“日日斟出一杯微甘的苦酒,不太少,不太多,以能微醉为度,递给人间,使饮者可以哭,可以歌,也如醒,也如醉,若有知,若无知,也欲死,也欲生。”
这文采,也没谁了。虽然鲁迅能写又能喝,却从未见过他醉酒或是劝酒的记载。
他的酒友曹聚仁说:我和鲁迅喝过许多回酒,他的酒量究竟多少,我却不知。许寿裳也说:鲁迅先生喜欢吃一点酒,但是不多吃,吃半小碗或一碗。
只有喝醉了,才知道一个人酒量有多少。没醉,自然不知了。这才是一个真正会喝酒的文豪,能喝,但不喝醉,更不劝人喝,这是酒品,也是人品。
馆子篇
关于吃饭下馆子,民国有两个奇人,一个叫沈从文,一个叫鲁迅,沈从文是从来不下馆子,当然这和他比较穷有关系。
他的侄子、作家兼画家家黄永玉在《太阳下的风景》中曾经提到:
“几十年来,他从未主动上馆子吃过一顿饭,没有这个习惯。当他得意地提到有限的几次宴会时——徐志摩、陆小曼结婚时算一次,郁达夫请他吃过一次什么饭算一次,另一次是他自己结婚。我没有听过这方面再多的回忆。”
也是够抠门的,想想沈从文一直这么穷也就算了。
相比之下,鲁迅就是另类了,1912年5至12月份,鲁迅在北京,一个月下了30多次馆子,去得最多的是绍兴会馆附近的广和居,达20多次。
每到一个地方,鲁迅的第一件事就是找吃的,1912年,鲁迅刚到帝都,脚都还没歇息,就去广和居报到了,1912年5月7日的日记中,他记道:“夜饮于广和居。”
下馆子要有小伙伴,鲁迅在广和居常约的小伙伴是翻译家钱稻孙,两人还常常AA制:“晚钱稻孙来,同季市饮于广和居,每人均出资一元。”你一块我一块,不亦乐乎。
名言篇
胡适之说:“多研究些问题,少谈些美食。”
鲁迅说:“世界上本没有美食,吃的人多了,便有了美食。”
徐志摩说:“我的世界太过安静,静得可以听见自己心跳的声音。”
鲁迅说:“我的世界只有两棵树,一棵是枣树,另一颗也是枣树,都能吃的。”
华罗庚说:“天才在于积累。”
鲁迅说:“所谓天才,不过是把别人喝咖啡的功夫都用在吃清炖火腿加柿霜糖加辣椒加螃蟹加茴香豆上了。”
许广平说:“你说如此,便对吗?”
鲁迅说:“对,吃饱了干活也畅快!”